军事理论教研室职责
军事理论教研室是学校武装部的下设机构,直接负责本校师生的国防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开展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教学工作。
二、拟定年度学生军事训练计划、实施方案,负责与军事机关、部队联系,报请落实军训教官,以及军训枪支、弹药、器材的申请和军训所需的各种物质的准备工作。
三、负责对新生的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包括训练方案的拟订、训练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总结工作。
四、负责大学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包括教学大纲的制定、教学任务的下达、课程的讲授与辅导以及考试等相关工作。
五、定期召开学术研讨会议,积极吸收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鼓励并支持与国防教育有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六、负责学校与部队共建工作,完成军事、国防教育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
七、组织军事教师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及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军政素质和业务水平。
八、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对教研室成员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及薪酬等方面的工作。
九、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