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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军事理论课教学管理规定
2013-11-22 09:00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军事理论课教学管理规定

 

军事理论课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教学计划开设的一门必修课。学习这门课程的内容,对增强大学生国防观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搞好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做如下规定:

一、教学准备

(一)备课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备课采取集体备课和教师个人自行备课的方式进行。每学期教学结束后,教研室要组织和督促教师备课,认真做好下一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

1.集体备课

集体备课由教研室按照下一学期教学的安排统一组织。集体备课可采取组织示范教学、收看教学录像、阅览专业期刊、组织教学研讨和多媒体课件制作培训等方式进行,同时,教研室要对教学工作提出要求,明确教学的目标。

2.教师备课

教师要按照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通过阅读研究教学内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修改讲稿和课件,撰写课程教案等过程,全面熟悉教学内容,把握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充分做好教学的准备工作。

(二)教案和课件

1.教案

教案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撰写。教案的撰写可以手写,也可以使用电子版。任课教师要认真撰写教案,对每次课的教学内容进行精心设计,并于开课前一周报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审核。经审核不合格的教案要限期重新撰写,直至合格为止。

2.课件

多媒体课件是教师教学的辅助手段,课件的制作和审核,按照学校教务处统一规定的标准,由学院组织有关专家统一进行。用于教学的多媒体课件审核达不到规定的评分标准的,不能用于教学。

(三)下发课表  

根据学校教务处下发的教学任务书,由教学秘书负责制定课表,提前发给每位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对课表进行认真的核对,按照课程表的要求做好教学准备,组织教学。

(四)制作考勤表

任课教师课前要按照统一的规格和要求,制作填写授课班级学生的到课考勤、平时成绩、考试成绩登记表,同时,根据学生人数按学号进行座位安排,并提醒学生按规定座位就坐。

二、教学实施 

(一)统一着装

为了体现军事课特色,要求军事教师授课时要统一着装。  

着装要求:春季5—6月着夏常服;夏季7—8月着长袖或短袖衬衣;秋季9—10月份着夏常服;冬季11—4月份着冬装。(根据气候情况可由教研室统一调整着装)。

(二)到课时间

任课教师要提前到达教室,做好教学准备工作。要求前两节没有课的教师提前10分到课,有课的提前5分到课(调试电脑、安装课件、排除故障),做到不误课,不提前下课。因病因事要按规定提前请假。

(三)课堂要求

1.教师

① 课前关闭手机。

② 上课号响后下达“上课”口令,(国防生军政理论课:由值班区队长向任课教师报告)待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行举手礼,下达“坐下”口令。

③ 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站立讲课,姿态端正,为人师表。

④ 授课过程中,教师不得讲授与课程无关的内容,做到教书育人。

⑤ 授课过程中,教师要加强课堂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⑥ 教师要按教学进度授课,注意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教学时间。

⑦ 课后,教师要认真征求学生对教学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⑧ 教师要及时批改作业,登记到课情况和考试成绩。

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违反上述要求和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学生

① 提前到课,不迟到早退。病假凭校医院诊断,事假经所在院系领导同意后,提前或当面向任课教师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② 学生到课应着装整洁,夏季不得着跨栏背心,穿拖鞋进入课堂。  

③ 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不做与授课内容无关的事,自觉遵守课堂文明守则。  

④ 回答教师提问时要举手,教师示意后起立回答问题。回答问题后,经教师示意再坐下。  

⑤ 认真完成并按时上交课外作业,不得抄袭和弄虚作假。  

⑥ 按时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发现考场违纪和舞弊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教学收尾 

(一)复习

课程结束时,任课教师要对本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全面地梳理,介绍考试题型和注意事项。学生应按照考试的要求,采取阶段和总复习等方式,认真温习所学习的内容,全面掌握和理解学习的重点,做好考试前的准备工作。  

(二)考试

军事理论课成绩采取学生学习表现和期末开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1.试卷

考试前两周教研室主任和课程负责人做好试卷准备,对试卷进行认真审查,妥善保管,不得漏题。  

2.监考  

考试前由教务秘书负责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至少应有两名监考教师,主考教师(本班任课教师)应提前20分钟,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到教室。  

3.分卷

考试前教研室统一组织按照参加考试班级人数分好试卷并填好相关信息,主考教师负责按学号排定学生考试座位。  

5.考场要求

考试开始前,主考教师宣布考场纪律。监考教师要严格考场纪律,发现违纪现象及时制止,对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填写违纪纪实。考试时间到,监考教师提醒学生停止答卷,由各班长、课代表收卷并按学号排好试卷,交给主考教师,待主考教师清点完试卷无误后方允许学生离开。

(三)阅卷

1.考试结束后,教研室要及时组织教师阅卷。课程负责人准备好标准答案,对阅卷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分工。

2.阅卷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不得送人情分,发现问题立即更改。

3.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立即进行核分、进行试卷分析。

(四)成绩评定

1.分数比例

军事理论课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习表现占20%,期末考试占80%。

2.成绩评定

学习表现满分20分。出现迟到、早退和违犯课堂纪律等现象一次扣2分。旷课一次扣5分。学习表现扣分超过20分,从总成绩中扣分,旷课时数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试卷满分80分。

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为不及格,须按规定参加补考,补考不及格须重修,重修成绩仍不及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成绩录入

1.试卷评定后一周内,任课教师要通过网上成绩管理系统,将本班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录入,经审查无误后提交。

2.成绩单打印、签字,每班打印四份(两份下发到各院系,两份存档)。

3.教务秘书负责上报成绩报告单。

(六)试卷装订

按照规定的顺序将试卷进行装订,并填好相关信息。试卷装订顺序:标准答案、成绩单、试卷(注明考试用卷、备用卷)、试卷分析、教学大纲、考勤表、课堂管理规定。试卷按规定由学院负责进行试卷存档。  

(七)教学总结

教学过程全部结束后,教研室、教师应按照《教学总结的规定》进行教学总结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报学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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