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学生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于2007年11月完成了我校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及上报工作。据悉,去年12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学者、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学生资助中心的负责同志和学生代表,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报送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经过认真审核产生获奖者。我校顾美振、宁小丽等13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同样,省财政厅、教育厅经过认真审核,批准了我校宋祥玺、赵坤等6名同学省政府奖学金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