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学工动态  思想教育  学生管理  公寓管理  就业指导  心理咨询  学生资助  国防教育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部门职责>>正文
公寓科工作职责
2009-09-07 11:37 学生处  学生处

1、负责制定学生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2、负责全校学生宿舍楼房间的分配与调整,负责新生的住宿安排和学生休、退学及学生毕业退宿手续的办理。
3、负责学生公寓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及卫生工具的购买、发放等其它服务工作。
4、负责公寓楼内公共场所的维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家具配备、公寓设施维修及公寓的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等安全工作。
5、完善和加强学生自律委员会建设,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公寓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6、抓好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搞好有关评比及服务工作,努力为学生营造良好的住宿环境。
7、负责学生公寓临时工作人员的招聘,管理,考核,奖励,辞退等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关闭窗口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