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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中心职责
2009-09-07 11:43 学生处  学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是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派遣的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就业政策和方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和制度;
2、全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生生源的采集统计、就业方案的编制和上报;
3、组织评选、上报优秀毕业生和特困家庭毕业生工作;
4、组织毕业生离校的派遣工作;负责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和发送工作;
5、组织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6、组织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讲座、就业日常咨询服务和人才素质测评服务;
7、组织培训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人员;
8、积极收集、整理需求信息,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及时向全校毕业生发布;
9、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密切联系,广泛邀请用人单位来校参加毕业生推介会和校内专场招聘会,组织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
10、组织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和就业分析,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
11、加强日常就业工作考核,评选就业工作先进,调动全体教师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就业氛围;
12、负责处理毕业生派遣遗留问题(改派、缓派等);
13、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建设和维护,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14、做好每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和总结;
1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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