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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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2009-09-07 11:33 学生处 

  学生工作部(处)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办事机构,负责全校本专科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学生就业、资助、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军训、征兵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学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学校的授权和规定拟订有关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2. 制定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考评;
3. 制定并实施学生工作干部理论学习、培训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辅导员等学生工作干部的考察、聘用工作;
4. 指导、协调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开展专题教育和舆论宣传;
5. 负责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与评优、表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学生违纪事宜;
6. 负责学生奖学金管理发放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学费减免等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7. 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
8.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疾病预防工作;
9. 组织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派遣及档案转递;
10. 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稳定、卫生、服务工作;
11.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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