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四年九月一日)
学风、班风建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设良好的学风、班风,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集体观念、集体荣誉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一)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各自然班。
(二)凡在本学年内有下列现象之一的班集体,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
1、班委、团支部组织不健全,没有以班委、团支部的名义组织过集体活动;
2、班内有一人以上(含一人)受过党、团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本班足额交纳学杂费人数未达到95%。
二、评选标准
1、班风正。班委会、团支部工作配合协调,班干部能以身作则,敢于管理,善于沟通,勤于服务,全班同学关系和谐,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各类创建、竞赛、评比等活动。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占全班总人数的50%以上,卫生达标宿舍超过1/2,1/3的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
2、学风盛。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思想巩固,学习效果良好。班级成员考试不及格率[当学年不及格人次÷(当学年考试考查总科次×全班人数)×100%]低于10%,无考试作弊现象。
3、骨干强。班团干部的政治素质好,表率作用强,日常生活、学习,尤其是在关键时刻能起正确导向作用;学习成绩高于全班平均水平;班干部工作能力强,作风踏实,工作成绩得到全班同学的认同。
4.制度全。各项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如班会制度、班干部例会制度、政治学习制度、团组织生活制度、考勤制度、宿舍管理制度良好;学期和学年工作有书面计划、书面小结。
5、身体好。班级体育达标率高,90%的同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定一次,评选比例为本系(院)学生班数的20%。
四、奖励办法
先进班集体由学校发给证书和活动经费,推荐参加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
五、评选程序
1、各班写出书面总结;
2、各班自评;
3、系(院)审核;
4、根据总分排名先后,按评选比例确定先进班集体名单,报学校审批。
六、经费使用
先进班集体的活动经费只允许用于组织有意义的班集体活动。
经费的使用,必须报系(院)批准。如挪作他用或分给个人,一经发现,即追回全部经费,并取消该班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以警告以上的处分。
七、附则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