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未履行合同毕业学生名单公布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同学:
大学期间,在学校帮助和您自身努力下,您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将以自立方式完成学业,表现出了自信、坚毅、自强的优良品质。在与银行签订合同之时,你做出了庄严承诺:在校期间,按季付息;毕业后,按合同规定时间还本付息。
2003-2004学年寒假期间,学校给贷款学生及家庭发送了贷款催款单后,仍有部分同学违反贷款合同,不履行还贷义务。为提醒同学们按时还款,现公布违反贷款合同人员名单,见到者请互相告知、尽快与银行联系。
姜建腾 朱凤银 张海政 陈光 宿宁 胡尊照 高冠群 周振海 张绍珍 韩敬华 刘鸿鹄 车笛 李学涛 张建攀 丁伟 桑承焕 李子叶 王苇 王卫青 庄茂锁 李红 孙淼 王凡 林文立 姜云 朱振丽 乔显佳 张伟伟 丘福亮 刘田法 王鑫 张国英 胡尊铎 刘霞 曹永桢 任怀晓 秦泗光 立菊胜 盛建立 宋守杰 付得雷 纪永娟 王振权 房书元 姜永明 王功业 李月智 郭长科 黄建标 李伟 国光明 陈亚男 张云霞
请您恪守承诺,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本人信用和学校荣誉。
学生工作部(处)
二00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