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寨文化”很流行,印象中似乎还上了《新闻联播》。
尽管很流行,但口碑却不好。在网上有人对山寨手机做出了如下的评价: “功能极其丰富,价格极其低廉,外观极其新颖,质量极其不可靠。……在拥有了双卡双待、MP3、MP4、拍照、蓝牙、电子书、超长待机等诸多功能之外,还标配TF卡,价格却只有380元,物美价廉,即使用完就扔,也在所不惜——实在是居家旅行、小孩上学、送亲访友、附庸风雅、装腔作势之必备手机!”
一时间,模仿、剽窃几乎成了山寨的代名词,讨伐山寨寨主破坏游戏规则之声不绝于耳。针对最近山寨剧风声水起之势,一些所谓的“名门正派”更是挺身而出,拿莎士比亚与山寨来PK,觉得莎士比亚才可以登上舞台,而山寨剧则根本不入流。
于是,我哑然失笑。当名门正派们将莎士比亚奉为心中神灵不可亵渎时,又可曾知道,莎士比亚其实也很山寨呢?
据我所知,莎士比亚在20余年(约1590~1612)内共写了37部戏剧(如加上与弗莱彻合写的《两位贵亲》则是38部),还写有二首长诗《维纳斯与阿多尼斯》,《鲁克丽丝受辱记》和154首十四行诗。他的戏剧多取材于历史记载、小说、民间传说和老戏等已有的题材,这个学术界已有定论。仅凭这一点,莎士比亚即使够不上“山寨”,至少也是站在巨人肩膀上往上爬的那一位了。
更重要的是从1772年开始,就不断有人对于莎剧的作者提出过疑问,并且企图证实作者是培根、C·马洛、勒特兰伯爵、牛津伯爵、德比伯爵等等。虽然到现在为止我们都无法证明是培根冒充了莎士比亚,还是莎士比亚冒充了培根,这至少又说明了一点,在莎剧的身上,有太多太多大家的影子,就好像现在流行的桔子手机一样。
有人将莎士比亚喻为“人类文学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是神,高高在上,是戏剧界不可渝越的高度。可是,很多研究莎士比亚戏剧的人都认为,莎剧最初其实根本是平民戏剧,只是在成经典之后才成了“贵族”戏剧。
许许多多的经典,正因为它符合了那个时代大众的口味,才能够借助口碑的力量而得以保存和发展。才具备了从“流行”到经典的可能性。撇开莎翁不谈,《茶馆》、《雷雨》哪一个不是流行一时?《红楼梦》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靠的不也是流行的力量么?
也许有人说,很多经典之所以在诞生之日不能为大众所认同却可以流芳百世,是因为它太过于超前。的确,我不否认。但我们却并不能因为这个因素的存在就否认了流行的力量,一如现在阳春白雪的戏剧与山寨剧。所谓的“存在即合理”虽然有点绝对,但在某些时候却足以解释很多问题,不是么?(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