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一位名叫高美运的七旬老人近日成为新闻焦点人物。这个身高不足一米六、体重仅75斤的老太太,为了残疾的儿子和智障的孙子,每天穿街走巷送桶装水已近八载。老太太的事迹被媒体报道之后,很多好心的市民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有捐款的,也有帮忙送水的。
但是,老太太的一些邻居和她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对于此事却很有意见。按照办事处给出的说明,高老太太的生活是有保障的,她自己有退休金,儿子和孙子都有低保,合计每月有3000元左右的收入,而邻居们对高老太太一家人平常的为人处世有着更多的不满。
一个舐犊情深的老人,一个脾气古怪、精于算计的老人,这个瘦小的老太太在不同人的眼中呈现出不同的形象,以至于更多的人都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她了。
暂且不论街道办事处的说法是否属实,每月有3000元收入的三口之家在北京市绝对属于弱势群体,更何况年过七旬的高美运还要照顾有疾病的儿孙,“基本生活完全有保障”的现实确实不能解除她对未来的担忧。据查,2009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26738元,而高美运一家三口的平均收入离这个数字显然有很远的距离。所以,坚持八年送水的高美运肯定不是闲得没事找事,也未必是存心让街道办事处难堪,她只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改善儿孙的生活。在有些人看来,这是一种崇高的母爱,在高美运看来,这可能只是一种无奈的生活。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对苦难中的人产生同情是每个人都应具有的纯朴感情,看到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抱着沉重的水桶艰难地上楼,一个正常人不可能不心生悲悯。而高美运的一些邻居们对这个场景大概已经司空见惯,逐渐从悲悯到麻木,由麻木生厌恶,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自然也不会把“年过七旬老太太送水”看成辖区的光荣,反而觉得自己的工作都被抹黑了。
如果高美运待人热情、礼数周到,儿孙也不惹那么多麻烦(当然,让一个智障人不给邻居添任何麻烦也很难),可能大家会觉得她被人帮助完全是好人有好报,也没什么怨言。而现在,一些人觉得高美运和她的家人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完美,再看到她被那么多好心人帮助就觉得世道不公平了。
的确如此,传统的慈善观念对于被援助者总要附加一些道德条件,比如要懂得知恩图报、安贫乐道,甚至在一些城市由官方提供的低保待遇都提出了类似的标准。总之,慈善只针对心肠慈善之人,接受了别人的援助就应该谦卑有礼,起码不能成为不受欢迎的人。那些为了生存挣扎得疲惫不堪的人,要么安于现状,要么就得在接受援助的同时接受苛刻的道德要求,否则就可能被别人歧视和孤立。高美运的遭遇可算是一个典型。
其实,慈善原本不该额外附加条件,更不能以道德高下来区分受助对象。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助既然是一种权利,就不需要受助者时时表现出感恩戴德之情。一个年过七旬的老太太,带着有疾病的儿孙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尝尽了辛酸,我们除了给予她一定的物质援助,更应该展现一种宽容的心态,而不是道德的批判。他们已经生活在社会的边缘,经不起排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