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开通人才引进“直通车”,今年又开通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两翼齐飞;日前市人事局又制定《北京市招聘外地人才实施细则》,专家喻为人才市场的强劲发动机。这表明首都人才市场已形成两翼齐飞、发动机强劲的良好格局。
根据市人事局制定的该《细则》,外地人才是指外地来京受聘从事科技、文教、经贸等工作、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事关系和常住户口不在本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招聘外地人才,必须持有人才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北京市招聘外地人才批准书》,并持《批准书》到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经批准招聘的外地人才,免缴管理服务费。用人单位招聘外地人才后,须持有关材料向人才市场管理部门办理《外地人才应聘证》。《应聘证》是外地人才在本市应聘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合法凭证,未取得《应聘证》的任何单位不得聘用外地人才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外地人才凭《应聘证》可向发证机构申请办理人事档案转递手续,其人事档案可调入本市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用人单位对聘用的外地人才,按本市有关人事管理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保障应聘人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