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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04-10-01 00:00  

各系(院):


   国庆节长假即将来临,为了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将有关安全工作强调如下: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国庆佳节期间,各系(院)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党和广大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紧紧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节日期间的安全。

   二、放假前要普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工作。要教育学生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自护自救能力,防止出现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要教育广大同学外出时自觉维护学校形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三、要严格请销假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学生在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要向所在系请假,按期返校,严禁出现学生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的情况。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的学生,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假日期间,必须确保联络畅通,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四、要高度重视学生出游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学生集体组织出游活动。学生个人出游要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旅游景点的各项安全规定,注意外出活动期间的饮水和饮食卫生,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五、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学生工作人员要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要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

   六、要进一步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稳定工作。各系(院)放假前要对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节日期间,要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假期结束后,各系(院)要认真清查学生返校情况,并于10月10日9点前将有关信息报学生处。

   各系(院)节前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同学,保证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学生工作部(处)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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