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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七届“齐鲁晚报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的通知

 
2007年03月21日 00:00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发奋成才,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山东省委高校工委(鲁高工委[2007]通字10号)统一安排, 现对我校评选第七届“齐鲁晚报杯”山东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树立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学习刻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每年获得一等奖学金,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前三名。研究生要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热爱集体,主动从事学校和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和谐校园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身心健康,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评选名额与时间
 每个学院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评选(如无合适人选亦可不参加此次评选),请于3月26日下午3:00前将其典型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和第七届“齐鲁晚报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各一式五份(同时交电子稿)交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杜常春老师处。
 四、评选办法
 参加评选的各二级学院候选人于3月29日(周四)下午2:00在第一阶梯进行典型事迹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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